国土保护是同盟立国后的核心机制,其本质是通过郡城占领触发免战效果。当同盟等级达到30级并占领任意郡城后,该郡城范围内的所有城池将自动获得国土保护状态。此状态下,敌方无法直接通过俘虏方式占领受保护领地,必须通过镇压或攻占郡城等特定手段才能解除保护。国土保护的免战期具有阶梯性衰减特点:首次被镇压后享有8小时保护,第二次降至4小时,第三次后保护失效。
镇压是突破国土保护的主要战术手段。当敌方领地处于国土保护状态时,进攻方需重新铺路至目标附近,击败守军并完成5分钟镇压流程才能实现连地操作。镇压过程中需注意两点:一是必须使用器械兵拆毁城池耐久,普通部队无法有效降低耐久值;二是镇压指令仅在目标领地无国土保护时可直接飞地,否则需从同盟领地逐步推进。若镇压失败,敌方国土保护状态将持续生效,因此需确保部队兵力与守军持平或占优。
从战略层面看,瓦解国土保护需聚焦郡城控制。一旦同盟的立国郡城被其他势力攻占,国家将自动解体,所有关联的国土保护效果立即消失。防守方应重点强化郡城防御,包括升级城墙、部署高阶守军、建立外围防御链等。进攻方则可采取斩首战术,集中优势兵力快速攻陷郡城,而非逐个镇压受保护领地。同盟盟主主动解散国家也能解除国土保护,但会丧失立国带来的所有战略优势。
国土保护的持续时间与同盟状态深度绑定。只要同盟保持立国状态且郡城未被攻占,国土保护即永久生效。但需注意,首次被俘虏的领地仍有8小时免战期,短期内多次被俘会缩短免战时间。防守方可利用此机制,在关键领地失守后迅速组织反攻,趁免战期内夺回控制权。放弃领地、变更上级同盟或郡城易主都会重置国土保护状态,这些变量均可纳入战术决策考量。
有效管理国土保护需要同盟成员协同执行。建议设立专门的防御指挥体系,实时监控郡城及周边领地状态,及时调度器械部队应对镇压威胁。对于重要资源点,可采用轮班驻守制度,确保守军兵力始终处于饱和状态。通过外交手段与其他势力缔结互不侵犯条约,能减少国土保护面临的外部压力,将更多资源投入内政建设与科技研发。
国土保护的本质是资源与时间的博弈。无论是进攻方的镇压成本,还是防守方的防御投入,都需要精细计算性价比。合理利用该机制,既能巩固已有领土,又能为战略扩张争取缓冲期,最终实现以守为攻的长期发展目标。